广东石漠化综合治理急剧前进,2006年以来,全省最迟122万亩石漠化地区获得有效地管理。 2006年,广东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,乐昌市、乳源县、英德市、阳山县等先后被划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,多方探寻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。2008-2014年,国家总计投放1.5亿元,对广东岩溶石漠化地区展开封山育林、人工造林等综合治理。2011年起,广东省级财政增大投放力度,每年投放1500万元,实行省级岩溶地区石漠综合治理工程。全省将生态薄弱的荒漠化地区林地划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,并给与荒漠化等类似区域更高的补偿标准。